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14
来源:住房城乡建设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的函》(国统制〔2022〕182号)有关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按照《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2022版)》(见附件)要求,认真组织本地区、本行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军队系统企业除外)登录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系统(www.ccea.pro),填报2024年度统计调查数据,打印统计调查表(须加盖企业公章),于2025年3月2日前报所属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二、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登录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系统,及时完成本地区、本行业企业填报数据审查工作,确保数据完整、准确。审查完成后,通过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系统打印本地区、本行业数据汇总表并加盖公章,于2025年3月20日前将书面材料报我部标准定额司。
三、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要求,加强统计检查、核对,对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统计资料,迟报、拒报统计资料的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工作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部标准定额司联系。
联系电话:010-58933216,010-68331105
技术支持:010-82326699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统计调查制度(2022版)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5年1月7日
免责声明:
引用内容会标注来源,仅为交流学习,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为商业用途,其版权归原作者或原出版社所有,不对所涉及的版权问题负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