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分为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ISO50001是关于能源管理体系的要求与使用指南的国际标准,是指企业遵循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标准,建立、实施、维护并持续改进能源管理体系,以提高能源管理效率、减少能源消耗、降低成本以及降低对环境的影响。ISO50001认证证书是国际认证授权组织批准授权的认证机构(比如英国标准协会、法国国际检验局等)进行认证,其在全球100多个国家通用。
该认证的目标是使企业能够建立持续提高能源绩效所需的系统和过程,按能源供给和能源需求两个方面划分为15个业务范围,一方面是能源供给,共有5个业务范围,包含煤炭、油、气、电力、热力,其他(地热、分布式能源、余热等)。另一方面是能源需求,共有10个业务范围,包含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筑材料、纺织、造纸、机械制造、交通运输、公共机构及服务,其他。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3331-2020)是2021年6月1日实施的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它等同采用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ISO50001标准。GB/T23331认证证书在国内有效。
由此可见,上述两项标准是企业加强能源管理体系建设,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其并未体现企业在制造产品质量方面的要求或准则。
什么是绿色工厂认证?
为加快推进制造强国建设,实施绿色制造工程,积极构建绿色制造体系,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提出,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联合钢铁、石化、建材、机械、汽车等重点行业协会、研究机构和重点企业等共同编制了《绿色工厂评价通则》国家标准,这是我国官方制定发布的绿色工厂相关标准。
该标准明确了绿色工厂术语定义,从基本要求、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资源投入、产品、环境排放、绩效等方面,按照“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原则,建立了绿色工厂系统评价指标体系,提出了绿色工厂评价通用要求。GB/T36132认证证书在国内有效。
该标准的主要作用是引导广大企业创建绿色工厂,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升级,实现绿色发展。该标准同样未体现企业在制造产品质量方面的要求或准则。
能将绿色工厂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设置为评审因素吗?
在实践中,部分采购人存在“轻采购需求、重采购结果”的现象,缺乏专业的采购人员,认为只要快速地把采购任务完成就行了,多数时候甘当“甩手掌柜”,把采购人主体责任抛在脑后,委托代理机构开展采购需求调查工作,甚至不开展采购需求调查工作,未能合理合法地设置评审因素,导致不能较好地实现采购目标和绩效。
笔者认为,评审因素的设置应该与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相适应。科学合理设置评审因素根源在采购需求上,对此,《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有相关明确的规定。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主要针对企业内部的节能减排效果,获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可以证明该企业在节能减排方面做得较好。绿色工厂认证主要是企业按照“厂房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原则,通过绿色工厂认证证明该企业在绿色制造方面取得了相应成效。二者和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质量没有关系,《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明确规定,评审因素的设置应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质量相关。
本案中,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将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和绿色工厂认证作为教学装备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确实不合理,二者与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没有必然关系。笔者认为,如果货物类采购项目有节能减排、绿色制造方面的采购需求,应该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获得过相关证书,而不是该供应商本身具有节能减排或绿色工厂的证书。同时将绿色工厂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设置为评审因素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绿色工厂评价通则》国家标准第6点管理体系明确要求“6.3能源管理体系,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能源管理体系,工厂的能源管理体系应满足国家标准《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3331的要求”,绿色工厂认证已经包含能源管理体系相关要求,因此同时将二者设置为评审因素属于重复评审的行为。
二是《绿色工厂评价通则》国家标准的绿色工厂绩效指标的计算方法,对工厂的容积率、建筑密度、单位用地面积产能等指标有相关的规定,上述指标与企业的财务指标密切相关。因此将绿色工厂作为评审因素可能会在财务指标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或者歧视待遇。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如何判定评审因素是否合理,应遵循“评审因素和项目需求相关且不违法违规”的原则。在本案中,采购人采购的教育装备类的货物,供应商获得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通过绿色工厂认证,并不意味着供应商的货物质量好,履约能力更有保障,因此,在本案中不能将二者设置为评审因素。